2017年3月1日 星期三

<16K到財務自由,我的投資理財之旅>


我的投資歷程(五)


當時心中有個想法 !


自己工作地點是在台北市,搬到淡水去住的可能性應該不大,士林的房子要想辦法使其完整(PS.把原來的土地持份買回),日後才會有價值,只有房屋沒有土地,可能連銀行都不願意貸款。

87年時,請教當時處理住家這邊的相關土地代書,將士林公寓的土地持份買回來的相關問題及所需費用大概是多少錢。

剛開始代書跟我說過戶很麻煩,地主必須另外給建商一些土地持份,地主恐怕不會願意(PS.以前蓋房子建商跟地主似乎很多類似問題),代書就說乾脆賣給她好了,雖然沒有土地沒關係,她願意以250萬元跟我買。

我還記得,當下我聽到她這麼說,還蠻生氣的回她,大聲跟她說我是找你辦土地過戶的事,要讓你賺代書費,而不是想把房子賣給你,請你先把這件事搞清楚。代書明白我不可能賣給她,幫我查詢相關事宜之後回報我,心中大概有個相關費用的底,後來就找地主(叔公)談。

我直接跟叔公說您年紀也大了,這樣每年一直繳地價稅,我也很不好意思,我找代書來辦一辦過戶,您一毛錢都不用出,辦理過戶完成後的尾款(PS.多年前的買價大約是六十萬元,尾款十多萬元尚未付清)我另外再加兩倍給您,不過您一輩子只能用一次自用的土地增值稅率要讓我用,這樣我的錢才夠,也能省下一些費用,當時叔公年事已高,考量之後認為以後再賣房(PS.只剩一間,要留給小孩自住使用)的可能性幾乎是微乎其微。


就這樣,在相談甚歡下完成房子過戶的工作,之後,我身上的現金也所剩不多。


但這是從小住到大的家,而且是媽媽留下來給我的,就算花了手中大部分資金,我也一定要讓它產權完完整整、清清楚楚,唯有這樣做房子日後才會有價值,當時我的另一觀念是:如果我不早日把房子問題處理好,未來萬一必須和叔公的小孩處理,或許問題會變得更加複雜許多,所需付出的金額在時間拖更久後,可能還會更高(PS.有土斯有財的觀念,土地放愈久愈增值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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